
匯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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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交工作常見問題匯交工作常見問題1、Q:進行數據匯交需要準備什么材料?A: 首先您需要一個中國氣象數據網的實名賬號:登陸賬號,進入網站“數據匯交”欄目,點擊對應的“匯交入口”開始匯交。其次您需要準備好匯交項目的匯交計劃與具體信息,如項目編號、項目分類、課題編號、相關負責人聯系方式、數據集說明文檔等。新增項目:點擊“新增項目”后,下載匯交計劃書模板,按模板要求填寫匯交內容,完成蓋章后上傳。然后在“項目清單”中通過查詢項目號得到您填報的項目信息。新增課題:在項目清單中檢索到課題所屬的項目,在操作欄中點擊“課題列表”,跳轉頁面后點擊“新增課題”,按網站提示完成信息填報上傳。新增數據集:在課題清單中檢索到數據集所屬課題,在操作欄中點擊“數據列表”,跳轉頁面后點擊“新增數據集”,按網站提示完成信息填報上傳。請注意,數據集說明文檔是重點審核內容,請您按文檔模板認真填寫上傳,軟件工具類說明文檔與數據產品類說明文檔內容略有不同。新增文獻:在課題清單中檢索到文獻所屬課題,操作欄中點擊“文獻列表”,跳轉頁面后點擊“新增文獻”,按網站提示完成信息填報上傳。確認所有信息填報完畢后,在“數據操作”欄點擊提交審核。2、Q: 可以邀請項目其他人員共同填報匯交信息嗎?A:可以。在項目層面和課題層面的修改界面中,將協作者的數據網賬號填入“錄入人”欄,驗證賬號有效即可授權該賬號對本項目(課題)進行修改。3、Q: 如果匯交內容僅涉及文獻類數據,我們的匯交計劃怎么填寫呢?A: 若匯交的內容僅涉及文獻類數據,在計劃書的“項目匯交數據詳細描述表”欄目,僅需填寫“(3)文本及其他類型數據匯總列表”。其中:“數據集名稱”為文獻全稱;“數據主要內容”為文獻內容描述;“數據項”填寫科技文獻發表期刊與DOI號,發明專利的專利號或者軟件著作權的編號;“預估數據量”填寫實際文本文件大??;“數據集時間”填寫發表時間;其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填寫。4、Q: 科學數據匯交計劃是word文檔,怎么蓋章呢?A: 請上傳蓋章文件的掃描件(PDF)或者在word文件中將需要蓋章的首頁、末頁替換成掃描頁。5、Q: 我們的項目信息會被無關人員篡改嗎?A: 不會。項目(或課題)的信息僅能被指定授權的賬號修改,其他賬號僅能瀏覽不可修改。6、Q:我們的課題提交審核后還可以修改嗎?A: 處于審核狀態的課題及其所含的數據集都不可以修改,如需修改,請聯系匯交管理人員退回審核。7、Q:數據怎么上傳?A: 當匯交的課題通過初審后,課題的操作欄可以看到數據上傳的臨時FTP信息,請將匯交數據整理打包后,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數據上傳。8、Q:我們匯交數據量較大,在線傳輸耗時太長,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匯交嗎?A:可以的,當匯交數據集的數據量超過1TB時,可以采用存儲介質如光盤、移動硬盤進行匯交(推薦使用移動硬盤),但同一課題的文獻類數據仍采用在線傳輸匯交。請注意,提交的存儲介質不可歸還,且存儲介質在運輸的過程中可能損壞,有二次運輸的風險,為保障數據安全盡量使用網絡傳輸方式匯交。若有非網絡傳輸的匯交需求,請提前與匯交管理人員聯系。9、Q:我有數據(文獻)信息填錯了,但是已提交不可刪除,請問該怎么辦。A:數據集和文獻信息一旦提交不可修改,如要刪除,請在項目匯交計劃確認修改后,向管理郵箱datacenter@cma.gov.cn提出刪除申請:郵件標題:[課題編碼+課題名稱]申請刪除錯誤填報信息郵件內容:我項目[項目名稱(項目編碼)]中的第X課題[課題名稱]的以下信息需要刪除:1. [數據類型] [數據名稱]2. [數據類型] [數據名稱]3. ...并附上已修改且簽章的項目匯交計劃書,若計劃書無修改可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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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相關政策2020年1月21日氣象行業標準發布《氣象數據元 總則》 (QX/T 534-2020)2018年3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科學數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17號)2018年2月13日科技部、財政部印發的《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辦基【2018】48號)2017年5月2日中國氣象局印發的《氣象探測資料匯交管理辦法》(氣發【2017】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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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交說明匯交說明1.數據審核:在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匯交的科學計劃項目數據將針對項目匯交內容和數據質量開展初步審核和專家審核;其他氣象資料匯交在提交數據信息和數據實體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審核結果將及時告知數據匯交的相關機構和個人。2.數據管理:依據《國家科學數據管理辦法》和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的相關規定,組織對匯交的數據進行分類、標注、整理和安全存儲等規范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面向行業和社會,提供不同層次、不同權限的數據共享使用服務,注明數據來源,并遵守知識產權相關的法規及數據匯交時所附加的使用條件。3.數據保存:(1)在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注冊的數據將按照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長期保存。(2)隨著數據保藏介質和設備的更新,將采取相應的對應措施,以保障注冊的科學數據不因技術發展而出現遺失。4.數據撤銷:(1)匯交負責人提出申請的數據撤銷: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數據匯交負責人(非項目數據匯交負責人)可提出數據撤銷申請,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評定是否予以撤銷。(2)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提出的撤銷數據:在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注冊的科學數據資源,一經發現有偽造數據、侵犯知識產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有權對其撤銷,對撤銷的氣象數據進行網絡通報,并根據情節對申報者(個人和機構)實施一定處罰。5.數據保密: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氣象科學數據數據,其密級的確定、變更和解密,以及匯交傳遞、存儲和使用,依照有關國家安全和保守國家秘密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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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交數據認證匯交數據認證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提供的匯交數據認證包括唯一標識符、數據證書和項目數據驗收憑證。唯一標識符:指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為通過審核的科學數據集分配的數字唯一編碼。唯一標識符可實現對數據集的持久識別和訪問,促進數據的引用和共享。數據證書:指經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認證的科學數據資源身份信息的電子證書,包括中文證書和英文證書,需經匯交負責人申請,通過審核后方可頒發。數據驗收憑證:是由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對通過數據質量審核、文檔完整齊全的匯交數據機構、項目和個人出具的匯交憑證。項目數據驗收憑證是項目承擔單位完成其項目數據匯交的證明,可作為項目驗收的數據成果匯交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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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交數據共享匯交數據共享在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注冊的全部數據(包括元數據、數據等),依據數據共享層級向社會公眾提供全社會開放共享和協議開放共享兩種服務。保護期內的科學數據,只公開科學數據目錄。匯交人同意提前公開匯交的科學數據的,自其同意之日起,予以公開。政府部門、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用戶使用匯交數據進行政策研究、教學、科研等社會公益性活動時,可無償使用匯交數據;利用匯交數據進行商業、經濟等盈利活動的,數據獲取方應該與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簽訂有償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關辦法另行制定。用戶利用匯交數據產生的研究成果應注明數據來源;涉及知識產權等問題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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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計劃數據匯交材料準備
聯系人:
匯交工作組
電話:
010-68407499
郵箱:
datacenter@cma.gov.cn
單位:
國家氣象科學數據中心